日期:2024/08/08 14:13作者:
从上岗之月起享受工资待遇,并缴纳五险,社保费用按政策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以扎鲁特旗为例,第一类人员中的定向生、委培生和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毕业生,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安置,不纳入编制管理。安置在苏木镇场、基层司法所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工资每月2400元;安置在旗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食堂等岗位的,工资每月2200元。
以上人员从上岗之月起享受工资待遇,并缴纳五险,社保费用按政策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增长。
未分配中专生补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安置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安置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安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安置人员可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鲁特旗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首先国家和学生有签订入学包分配就业协议。“是否服从分配?服从国家分配。签名,日期。”那么学生报道中专入学日起,该协议就生效,生效就要无条件执行。请别忘记这个是国家和具体单独学生个体,签订的正式包分配协议。国家自然是一言九鼎的,国家也不可以放屁。国家是维护尊严的,这个是宪法的保障。老人老法,新人新法,协议生效日之后的一切新法律新政策,都没有反溯的效力。所以一定要分,分不下也得分。全体干部降薪也得分。要知道一个国家如果失信于民,无异于玩弄江山。民心就是一点一滴的凝聚的。学生信任国家,所以相信自己中专毕业一定会被分配。但是最后没有被分配,这个打击下,学生对国家的看法又会有啥改变?至于学生的家长呢?教师呢?同学呢?兄弟姐妹呢?乡亲们呢?当时的精英教育计划内大中专人数虽然不多,但是覆盖范围是全国。这些人又会从这个中专分配失信事件中感悟出,这个国家糟糕透了。如果说当时国家和学生签订的这份正式的,入学大中专包分配协议。可以被当作是执政党耍小孩子脾气:开开玩笑,过过家家。那么此例一开,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国将不国。
九十年代未,末分配的大中专生,大多数来自农村,为了上学,用完了家里的蓄,还欠下一部分钱,户口也转了,又没有一份工作,四处打工,转眼都四十多岁了,到年又没有工资,生活很难,希望国家能对这部人着想,莘莘学子能看到希望,能给一次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择优录用,多谢,希望看到的,多转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