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12 11:48作者:
1.举办者申请: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根据提交的材料,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资料,并告知需补办的材料。
4.审查:30日内,审批机关审查有关材料,并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查。
5.筹建意见:依法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不允许筹建,并说明理由。具备条件或符合发展规划的,10内行文通知,发给筹建批准书。根据设学条件等有关规定,进行筹建,筹建期不超过三年。
6.决定:根据筹建情况,依法做出审批决定;筹建期已过,而达不到办学标准的,不予审批。筹建期以内,符合办学标准的,同意设立该校。
市县属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及成人中专设立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市级为主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职字〔2004〕20号)
(一)申请筹设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出申请,审查资料,实地考查,拟建意见,同意设立。
自受理筹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一、办学者向办学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申报办学材料并派员现场考察;
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初评意见:
2、同意办学,向市教育局书面请示。
四、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对县(区)教育局的书面请示作出批示;
五、由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六、向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汇报,集体研究决定能否办学;
七、书面回复办学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抄送办学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学校设置审批:市属和县(市,区)属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批,市属和县(市、区)属普通中专的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学校的变更、撤销由原审批部门审核批准。
山东省公办中专学校有:临沂卫生学校、济南商贸学校、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等。
1、临沂卫生学校:临沂卫生学校是位于中国山东省临沂市的一所职业技术学校,专注于培养医护人员和相关卫生保健专业人才。该学校提供多个医学类专业的培训,包括医学护理、临床医学等。学校致力于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人才。是山东省内的职业技术学校,侧重于医护等不同领域的培训。
济南商贸学校是位于中国山东省济南市的一所职业技术学校,专注于培养商贸领域的专业人才。学校设有多个商贸类专业,包括国际贸易、商务管理、市场营销等。该学校的培训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商贸行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是山东省内的职业技术学校,侧重于商贸等不同领域的培训。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是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的一所卫生类职业技术学校,专注于医护领域的培训。该学校提供多个医学类专业的教育,包括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等。学校致力于培养具备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医护人员。是山东省内的职业技术学校,侧重于卫生保健等不同领域的培训。
中专学校注重职业教育,培养学生实用技能和职业素养。学生可以选择各种职业类专业,例如机械、电子、医护、酒店管理、美容美发等,学习与未来职业直接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中专学校的培训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学生毕业后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和技能,增加了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许多企业和行业更愿意招聘拥有实用技能的中专毕业生。
中专学校的专业设置明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在入学时,学生就已经明确了自己未来的职业方向,有利于更早地做好职业规划和准备。相比大学本科,中专学校的学制一般较短,通常为2至3年。这意味着学生可以更快地获得职业技能并进入职场。中专学校的学费一般较低,相对经济实惠。
1、山东公办中专有胜利石油学校、山东省卫生学校、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山东省邮电学校、山东省潍坊艺术学校、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山东省林业学校、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昌潍农业学校。
2、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
3、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专业学校有两类: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4、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5、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山东有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潍坊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等。
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3年被确定为山东省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6年,系青岛医学院在沂水设立的分校;1972年,命名为沂水医学专科学校;1986年,更名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2004年,更名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山东省卫生学校并入;2014年,山东省人口学校并入。
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学校溯源于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和1945年的青岛私立商科职业学校,历经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商业部兽医专科学校、山东财经学院中专部、山东省商业学校(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等办学时期,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和山东省商业学校组建而成。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4、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作为公司唯一直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公司发展链、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建设的公司企业大学。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隶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直属于国家电网的唯一一家,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实训设施齐全。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58年6月的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几经迁校易名。1997年7月,学校与山东电力职工大学、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校整合重组,搬迁至济南现址,实现了山东电力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1999年4月,学校与原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合并重组,确立了校院合一、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办学体制,实现了山东电力科技与教育资源的整合。2008年12月,公司以学校为依托,组建成立了国网技术学院;2009年11月,学校上划直属国家电网公司管理,承担起公司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神圣使命;2012年-2017年,学校先后设立成都、长春、西安、苏州、郑州等五家区域分院,及山西、湖北、天津、江西、丰满等五家合作基地,实现了公司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